第16章 阻止 爆更一万二(2/4)(2/2)

    其实军大衣更暖和,但是小姑娘大部分都爱美,所以售货员拿的都是最好看的款。

    结婚要用的喜糖、喜被,还有结婚当天穿的衣服也要买。

    李玉芬不情不愿的跟在大伙儿身后,只要一想到沈意棠那张脸。

    王丽丽也挺好奇。

    售货员给沈意棠试戴的时候,还忍不住想,这头发漆黑顺滑,像缎子一样有光泽,也不知道这位女同志咋养护的?

    沈意棠一听就感觉他在敷衍自己,倒是沈国庆不停地竖起大拇指。他把大拇指竖的高高的,一直在用行动夸赞姐姐戴着真好看。

    柜台的售货员还给俩人推荐了红色的头花,上面还点缀着白色的仿珍珠,很有时代的特色。

    还有那皮肤,白里透红,近距离看都看不见毛孔,也实在让人羡慕。

    京城的冬天冷,就算结婚,也只能穿厚实的棉衣。

    售货员看这么漂亮俊秀的少年,竟然是个哑巴,心里有点惋惜。

    “这儿有件红色的防寒服,不仅面料用的最好。还在衣领那里搭配了白色的毛领。好看又暖和,结婚穿正好呢。”

    但很快又挂上了真心实意的笑容,对沈意棠夸赞道:“同志,你穿着这件防寒服比仙女还好看,而且这是沪市制衣厂生产出来的,做的是展销会上的外贸单子。”

    而且面料不同于这个时代常见的棉布,看着特别有质感。而且在灯下还闪着细光,有点儿像后世的羽绒服。

    沈国庆则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沈意棠,食指中指并拢竖起轻轻在鼻尖点了一下后,又对沈意棠竖起了大拇指:姐姐好漂亮。

    早上刚开门的百货大楼里,还没啥人。

    可是为啥越想,心口越堵的慌呢?

    想到陆毓华对沈意棠的体贴,她的眼泪就忍不住往下掉。

    毛绒绒的毛领更是成了这件红色棉衣的点睛之笔,衬得沈意棠整个人也变得毛绒绒起来。

    买了红色的头花儿,售货员又按照陆毓华的要求,拿了几件外套和女士佩戴的帽子过来。

    陆毓华垂眸盯着她看了一会儿,脸色平静地说:“喜欢就买。”

    只是这个展销会管控严格,一般人根本没门路知道这件事儿。能去参加展销会的厂家和员工,都是根正苗红的好出身。

    “也是我们主任和制衣厂的厂长关系好,才拿了两件回来卖。”售货员嘴皮子利索,又见沈意棠和陆毓华都不是差钱的主儿,态度也特别好:“同志,您要是买回去穿上,保管满京城找不出和你同款式的衣服来。”

    陆毓华垂眸,与她含笑的眉眼对视,目光隐晦地从那细腻白皙如凝脂般的肌肤上移开。

    沈意棠上身试了一下,特别暖和,热的她都出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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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人都要结婚了,她也在努力地拉近和陆毓华之间的生疏。不然到时候结婚了,躺一张床上还很陌生,那多尴尬呀。

    虽然这个年代社会大环境不太好,但国家需要大量的外汇。

    所以对于他们百货大楼能拿到展销会的外贸衣服,售货员腰杆挺得笔直!

    李玉芬却不服气:“也没多漂亮,顶多皮肤白一点,眼睛大一点,穿着旧衣服也好看一点罢了。”

    知道沈意棠进了对面的百货大楼,他们早饭也不吃了,全都往百货大楼里面跑,就想看看沈意棠到底有多漂亮?

    所以每年还是会举办展销会,邀请外宾来参加。把一些好东西出口到国外,好给国家多挣点外汇。

    售货员拿起一件红色的防寒服,这里面塞的棉花特厚实,哪怕零下二三十度穿起来也没有任何问题。

    从设计和款式上来说,在六七十年代而言,是特别时尚出挑的。

    而且还能把下半截的衣服卸掉,当短款防寒服穿。

    沈翘一下子就被这件红色的防寒服吸引了目光,拿在手里也特别暖和。白色的毛领,摸起来毛绒绒还特别蓬松暖和,质感特别好。

    看得售货员都想上手摸一摸,看看是不是真的肤如凝脂?

    而且一点儿都不显胖,短款的穿法特别时尚。

    越说李玉芬心里越没底气,陆毓华都亲口说那姑娘是他对象了,她在这里难受有啥用?

    “这个喜庆,结婚那天新娘子戴在头上,别提多漂亮了。”

    还是这个时代少见的拉链款,长度到膝盖那里。为了方便走路,下半截还设计了两个拉链头的小巧思。

    沈意棠看懂了手语,回了个谢谢。

    售货员说起衣服的来历,脸上都带着骄傲和荣誉。

    “咋样?”沈意棠回头笑眯眯地问陆毓华。

    倒是王丽丽他们一听李玉芬这么说,都来了看大美人的兴致。

    粉白的脸颊和尖尖的下巴都陷入了柔软的毛领里,显得乖巧又文静。而且触感实在太舒服了,沈意棠笑弯了眼睛。

    沈意棠特别适合戴红色,被喜庆的大红色一衬,那皮肤又白了不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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